关于印发《河海大学博士后
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根据《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国人部发〔2006〕114号)、《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原《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河海校人〔2005〕31号)进行修改,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
二○一○年九月四日
关于印发《河海大学博士后
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根据《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国人部发〔2006〕114号)、《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原《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河海校人〔2005〕31号)进行修改,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
二○一○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