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处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2日浏览次数:338

各相关单位: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做好201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3年度全国范围拟选派50人,资助经费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校级通过博士学位答辩的决议证明),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通过英语六级)。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三、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招聘职位(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递交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要求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一本(一式三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电子材料要求

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并含封面、目录、页码,与《申报表》电子版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介材料一同报送。

四、相关事宜

此次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方式。如果成功入选,推荐学院应督促获资助人员按期完成赴港的科研工作。

请各单位于2013年3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经单位讨论形成的书面推荐意见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李晓东       

办公电话:025-83786484

附件1 2013香江学者计划申报项目.xls

附件2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