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人社发[2012]31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组织开展“六大人才高峰”第九批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对江苏省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新兴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项目。
(二)在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业、建筑业和现代农业等领域,以及教育和医药卫生等行业领域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
1.申报资助项目一般应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优先推荐。
2.申报资助项目重点为应用型、创新型项目或江苏省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目标领域内的项目,并要求应用性强、成果易于转化、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被列为相关领域发展重点、能推动行业和产业快速发展的项目可优先申报。
3.申报资助项目一般应为首次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以及已被列为前八批“六大人才高峰”资助的,一般不再列入资助范围。
4.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6.同一单位申报相同学科(一级学科)的项目一般不超过2个。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参与对象
1.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参与对象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创新创业型高水平项目,其负责人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资助类别及额度
江苏省列入“六大人才高峰”第九批资助的项目350个左右。根据项目应用性、先进性、创新性等评价要素的实际情况,分为A、B、C、D四类实施资助。A类资助额度为15万元。B类资助额度为10万元。C类资助额度为5万元。D类资助额度为3万元。
四、报送材料
(一)《“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见附件1)其中“主管部门”一栏,涉及材料初审推荐部门,请务必根据申报项目性质选填:(1)“医药、电子信息”类别填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建筑”类别填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3)“农业”类别填写“省农委”;(4)“卫生”类别填写“省卫生厅”;(5)“装备制造”类别填写“省机械行业协会”;(6)“新兴产业领域”类别填写“省教育厅”。
(二)《“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学院盖章并附电子版,见附件2);
(三)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包括:(1)申报项目负责人(含参与项目建设的人才群体)作为本单位重点人才的培养计划;(2)申报项目负责人从事重点项目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3)项目的可行性报告;(4)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
申报表、汇总表和附件材料放入档案袋内,档案袋贴上统一式样的封面(见附件3)。申报材料不退还。
五、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学院)认真配合项目申报人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于9月7日前将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和报送人事处(高层人才办),电子版发送至办公自动化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 李晓东 尹虔颀
办公电话: 6484 6664

附件1.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申报表.doc

附件2.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申报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3.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材料封面.doc
附件4.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九批高层次人才项目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