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6月至12月拟退休人员信息的通知
各单位:
为更准确及时地办理好退休工作,现请各单位将本单位6月份至12月份拟退休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单位必须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并与其本人身份证、人事档案核对无误后,填写《拟退休人员汇总表》。根据国家退休政策以及河海校人〔2001〕87号文件规定,出生日期一般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各单位要确保上报人员的出生日期与身份证记载一致,并经拟退休人员确认无异议。
二、退休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核实相关信息是为了确保退休工作能够更准确及时地办理,正常退休工作仍于当月办理,每月办理一次,退休发文一般在当月最后一日。
三、如有特殊情况,须报送书面申请或说明,并附相关背景材料,按报告处理程序办理。
四、机关、直属各单位的拟退休人员信息由机关党委和直属单位党委统一组织报送。
五、有关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5月3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电话6205.
附件:《拟退休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