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人事秘书:
现就开展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和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再作几点补充通知:
1、《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和《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亦请于21日报送人事处(高层人才办)。特别是有关近五年主要业绩与获奖、获专利情况要认真据实填写,简短表达,请各位秘书把好关;
2、“333工程”考核及推荐材料中,如材料袋封面、《考核表》和《申请书》首页所指的“隶属地区(部门)”请统一填写“江苏省教育厅”;
3、因此项工作时间要求紧,为适当减少学院的工作量,并保证学校组织此次“333工程”考核与推荐工作的一致性, “单位考核鉴定意见”和“单位推荐意见”请暂时不报,高层人才办将于今、明两天草拟一份“通稿”模板(规范统一格式、套路)供学院方面参考,学院再结合每位培养(推荐)对象的个人实际提出最终意见,填入《考核表》和《申请书》中,于23日报人事处(高层人才办);
4、高层人才办昨日已与省教育厅方面做好沟通,现同意我校在原定截止日期(4月26日)的基础上放宽几日上报正式材料,故作以上工作调整,但请学院方面务必把好材料质量关;
5、第四期“333工程”第一、二层次推荐名单拟于本周末前研究确定,届时再组织有关学院(单位)配合推荐对象准备申请材料;
6、校本部和常州校区按统一时间要求;
7、如有任何问题,请直接电话联系(联系人:尹虔颀 15951708822 ;6484或0513—86028600),勿以短信联络,请谅!
人事处(高层人才办) 2011.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