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
资助经费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经费资助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年(以2010年12月为界);
2、申报人员作为本单位学科带头人或学科骨干培养对象;
3、回国工作后未申请过国家、省、市人才政策资金支持。
二、申报项目类别
2011年资助项目分为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
1、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作为核心成员协助主持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
2、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作为核心成员协助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3、启动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于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相一致的某专业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时间及办法
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于4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过期不予受理。
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五份,均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
2、海外留学经历证明材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一式四份。
3、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并注明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经费资助申报。
联 系 人:李娜
联系电话:6172
人事处
2011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