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才办《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1〕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才办〔2011〕8号)、《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1〕9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和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1〕18号)精神,现就开展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和第四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的对象为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涉及我校的培养对象名单附后)。凡调离我校、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辞去公职、被取消培养资格、去世的人员,不再进行考核,由所在单位出具情况说明。考核期间在国外的人员,回国后再进行考核。此类人员以及有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人员,需在考核情况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培养对象在管理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培养对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须对照双向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级与标准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评价标准是:政治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双向目标责任书中的个人工作目标。其中,第二、三层次优秀等次的培养对象应分别达到《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办法》(苏人才〔2006〕3号)规定的第一、二层次的选拔条件。
(四)校内考核程序
1.培养对象填写《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表》,总结管理期内(从入选到2010年12月)政治思想、工作业绩以及个人工作目标和“333工程”资助项目完成情况等。
2.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学院)负责审核培养对象填写的《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表》,作出书面鉴定(电子版),报人事处(高层人才办)。
3.学校根据培养对象在管理期内的学习、科研和工作情况,并结合其所在单位(学院)鉴定意见提出学校意见,上报省教育厅。
(五)相关材料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门考核小组,认真做好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其中,培养对象填写的《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表》及所在单位(学院)提出的书面鉴定意见请于4月20日先以电子版形式提交人事处(高层人才办)审核(联系电话:6484;电子邮箱:lxdrain@126.com,zhaoyuan@hhu.edu.cn)。待意见反馈后,于4月23日前统一提交以下所有正式材料(地点:河海馆322):
1.各层次培养对象的期满考核表(打印版,一式5份)和附件材料(1份,归类整理,与考核表分开装订成册)。
2.《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1份,同时附Excel格式电子版)。各层次培养对象近五年获得省级以上重大奖项和国家发明专利的,需附证书复印件1份。
3.《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1份,同时附Excel格式电子版)。
二、做好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执行《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1〕8号)的规定要求。选拔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分别为1956年1月1日、1961年1月1日、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拔和推荐名额
根据省人才办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此次选拔实行限额推荐。我校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推荐名额不超过6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名额不超过10名。其中,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由学校研究推荐;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由各单位(学院)排序推荐(不超过2名),但最终推荐人选由学校研究确定。
(三)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推荐人选须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www.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涉密信息不得在网上填写。
推荐人选填写的《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和所在单位(学院)提出的推荐意见(参照申报书第九项要求)请于4月19日先以电子版形式提交人事处(高层人才办)。待学校最终推荐人选确定后,于4月23日前统一提交以下正式材料:
1.各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打印版,一式5份)和附件材料(1份),均按人员分别装袋,附件材料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的证明等。所有证明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为原件扫描件或数码照片。同行专家推荐意见(由所在学院或本人联系落实)和学校签署意见的原件扫描件须同时作为附件材料上报。
2.《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1份,同时附Excel格式电子版,“备注”栏中需注明申请的培养层次)。
省人才办、教育厅已将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和第四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表格上网,请自行登录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www.jsrcgz.gov.cn)和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jsjyt.gov.cn/html/zwgk/xzgw/82813.html)下载。
人事处(高层人才办)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河海大学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名单
(如名单有出入,请及时联系)
中青年首席科学家(第一层次):
王超
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第二层次):
彭世彰 顾冲时 王慧敏 刘汉龙 唐洪武
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第三层次):
朱天宇 倪福生 艾 萍 周建方 周志芳 汪基伟
卫志农 董增川 王 建 王玲玲 王沛芳 郑东健
钟平安 陈星莺 施建勇 唐洪武 沈振中 苏怀智
王慧斌 周海炜 汪 群 王毅杰 岳建平 吕海深
何秀凤 许长新 陈 喜 华祖林 郑 源 (宋志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