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〇一〇年年终慰问及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处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5日浏览次数:329

关于二〇一〇年年终慰问及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学校将组织2010年年终的慰问及困难补助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工作

    为了切实解决教职工的困难,本着“困难大的补助多”的原则,请各党委、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2名困难职工,由拟补助教职工本人提交困难补助的书面申请,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如果一个单位申请人数超过1人,请按困难程度排序后上报。人事处将组织评定困难等级,发放困难补助。

    二、慰问工作

   (1)慰问在职人员:慰问对象为当年度退休的教授、副教授、中层干部以及因病住院教职工,请各单位将2010年度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其中当年度退休的教授和中层干部由学校组织慰问,退休副教授及因病住院职工由各自所在单位负责慰问;

   (2)慰问遗属:各单位将遗属名单报人事处后,学校将发放慰问费。

    以上所需材料及人员名单请于2010年12月22日前报人事处劳资科。                     

2010年年终困难补助申报表.xls

                           人   事   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2010年年终困难补助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