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0年中法“蔡元培”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处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8日浏览次数:539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遴选2010年中法“蔡元培”项目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秘欧〔2010〕6016号)文件精神(项目介绍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2eddc920a3f24cdd86e508227619593b.shtml),目前该项目出国人员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二、留学身份及派出期限

      研究人员的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或博士后。该项目的可资助周期为2年,录取人员2年间可赴法一次。研究人员的留学期限为3个月。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我校在职教师.

      2.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4.申请人应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具体内容请查阅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4ccdddfd6af24f95979ca5066ecd3baa.shtml)。

      5.应以合作科研项目为单位进行申请,每个项目由1名项目负责人及2-3名项目参与人组成。

      6.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在50岁以下(1960年3月20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和业务能力。

      7.要求申请人此前需与法方有合作基础,并需同时将申请材料提交各自项目受理机构。中方受理机构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法方受理机构为法国国际交流人员接待管理中心(Egide)。

      8.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四、有关经费

      国家留学基金为中方留学人员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法方将免除中方人员在法的注册费及其他科研所需费用。中方人员派出前,依据自愿原则,法方还可在中国为中方留学人员提供一个月的法语、法国文化及研究方法的培训,费用由法方负担。

 

      请各有关学院(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0年01月22日前将拟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1)报人事处师资科。待学校审核确定后再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附件1:2010年中法“蔡元培”项目推荐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附件2:“蔡元培”项目申请表(参阅)               

                                    人事处

                                   2010.01.18

2010年中法蔡元培项目推荐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2010年中法蔡元培项目推荐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