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现将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0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事处
2010.01.04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现将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0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事处
201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