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校教师英语强化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处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3日浏览次数:495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教师英语强化培训的通知》(苏教办师[2013]33号),为更好地推进“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高校教师英语强化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申请赴境外研修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应符合《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教师[2011]21号)规定的条件,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二、培训名额

各学院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教师(常州校区推荐2-3名符合条件的教师),学校选拔推荐10人报省教育厅

三、培训单位和培训时间

培训单位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和江苏师范大学。培训时间为9月至11月,脱产学习2个月。具体报到地点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另行通知。

四、培训内容

根据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考试大纲,结合境外研修的实际需要,强化英语阅读、口语、听力、写作训练。

五、培训经费

培训费由省教育厅安排,标准为3500元/人。

六、培训要求

各学院须于614下午下班前将《河海大学2013年教师英语培训学员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和《河海大学2013年教师英语培训学员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1:《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2013年教师英语培训学员推荐表》

附件3:《2013年教师英语培训学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13613

附件1: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2:2013年教师英语培训学员推荐表.doc

附件3:2013年教师英语培训学员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