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教师英语强化培训的通知》(苏教办师[2013]33号),为更好地推进“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高校教师英语强化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申请赴境外研修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应符合《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教师[2011]21号)规定的条件,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二、培训名额
各学院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教师(常州校区推荐2-3名符合条件的教师),学校选拔推荐10人报省教育厅。
三、培训单位和培训时间
培训单位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和江苏师范大学。培训时间为9月底至11月底,脱产学习2个月。具体报到地点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另行通知。
四、培训内容
根据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考试大纲,结合境外研修的实际需要,强化英语阅读、口语、听力、写作训练。
五、培训经费
培训费由省教育厅安排,标准为3500元/人。
六、培训要求
各学院须于6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河海大学2013年教师英语培训学员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和《河海大学2013年教师英语培训学员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1:《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2013年教师英语培训学员推荐表》
附件3:《2013年教师英语培训学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13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