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高层次人才选拔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处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5日浏览次数:463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28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江苏省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具有重大带动和推进作用,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高层次人才承担的重点项目。

   (二)在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业、建筑业、现代农业、教育和医药卫生等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承担的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好的项目。

上述行业(产业)领域内的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也可按相应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通知》(可从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hrss.gov.cn/下载,或见附件4)。

三、申报名额

    每个单位(学院)向学校申报的项目名额为1个。在个人申报、单位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申报限额,研究确定最终上报的项目人选。

四、资助类别

    列入“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资助的项目350个左右。根据项目应用性、先进性、创新性等评价要素的实际情况,分为A、B、C、D四类实施资助。

五、报送材料

   (一)《“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表》纸质版(附件1,一式2份)及电子版。

其中“主管部门”一栏,请按照申报项目的归属部门选填:(1)“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类别填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建筑”类别填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3)“农业”类别填写“省农委”;(4)“卫生”类别填写“省卫生厅”;(5)“教育”及“新兴产业领域(包括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类别填写“省教育厅”;(6)“未明确申报主管部门的其他新兴产业”类别填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汇总表》纸质版(附件2,A3纸打印1份,加盖学院公章)及Excel格式电子版。

  (三)附件材料纸质版(1份,装订成册,制封面、目录并标注页码)。内容包括:(1)申报项目负责人(含参与项目建设的人才群体)作为本单位重点人才的培养计划;(2)申报项目负责人从事重点项目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3)本项目的可行性报告;(4)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处公章;(5)其他有关材料。

申报表、汇总表及附件材料需分别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贴上统一式样的封面(附件3)。申报材料不退还。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申报工作,充分利用有效途径,积极做好申报宣传,及时将申报工作通知到相关个人,并按要求组织申报。

  (二)请各单位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把好申报人选项目的质量关,于9月10日前将正式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其中,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办公自动化邮箱。

   联系人:李晓东  乔文妤

   办公电话:6484

 

附件:1.“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表

      2.“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汇总表

      3.“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封面

      4.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

                                                         

                                                                 2013年9月5日

     附件1:“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表.doc

     附件2:“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封面.doc

     附件4: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3]28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