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有关2013年下半年特评、认定和2013年上半年新进人员初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特评、认定工作:请各单位通知参加下半年特评、认定的人员准备相关材料:
(1)同行专家鉴定材料一式三份(同行专家鉴定表、3篇代表作复印件装入档案袋,贴封面),并于11月28日前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2)正式申报材料:“教师高级岗位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河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科研项目等需提供计划书、任务书等相关证明)。“教师高级岗位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请于12月5日前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岗位初聘工作:
(1)对2013年1月1日-2013年8月31日新进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聘。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准备材料:新进人员应聘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表、学历学位复印件及相关职称材料,并填写汇总表中的相关信息,于12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汇总表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2)对2013年1月1日-2013年8月31日新进的管理、工勤人员进行岗位初聘。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准备材料:管理人员填写《河海大学七级及以下职员岗位聘用申请表(1)》、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勤人员填写《河海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技能资质材料。各单位按要求填写汇总表,于12月5日前将全部纸质材料和电子汇总表送至人事处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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