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下半年特聘、认定和新进人员初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处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1日浏览次数:840

各单位:

现将有关2013年下半年特评、认定和2013年上半年新进人员初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特评、认定工作:请各单位通知参加下半年特评、认定的人员准备相关材料:

1)同行专家鉴定材料一式三份(同行专家鉴定表、3篇代表作复印件装入档案袋,贴封面),并于1128日前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2)正式申报材料:教师高级岗位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河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科研项目等需提供计划书、任务书等相关证明)。教师高级岗位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请于125日前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岗位初聘工作:

1)对201311-2013831日新进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聘。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准备材料:新进人员应聘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表、学历学位复印件及相关职称材料,并填写汇总表中的相关信息,于125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汇总表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2)对201311-2013831日新进的管理、工勤人员进行岗位初聘。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准备材料:管理人员填写《河海大学七级及以下职员岗位聘用申请表(1)》、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勤人员填写《河海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技能资质材料。各单位按要求填写汇总表,于125前将全部纸质材料和电子汇总表送至人事处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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