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处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1日浏览次数:659

各相关人员: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6]51号,附件1)精神,现就启动开展2016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2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日常经费40万元为生活费,博士后科学基金20万元为科研补助经费。
“博新计划”通过同行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选(专家评审的考察指标见附件2)。获资助人员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正式进站后方可兑现资助经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6年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1985年6月1日之后出生,中国籍。
2、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6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4、研究领域属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战略性高新技术领域、基础科学前沿领域(2016年度可申报的具体学科见附件3)。
5、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6、获得资助后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申报流程
1、“博新计划”采取个人申报的方式。申请人请于2016年5月1日—31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博新计划” 信息系统,网上填写申请书(附件4)、在线提交并打印。
2、申请人请联系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分别填写《推荐意见表》(附件5、6),导师亲笔签名,并在信息系统中上传扫描件。
四、申报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按照以下顺序,每份单独胶装成册。另要求:用白色铜版纸制作封面(参照申请书封面样式),附目录。
(1)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须与网上一致。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共计3份。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封面、摘要和目录,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5)在职人员申请“博新计划”,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明确获批资助后,原单位与其解除人事关系。
四、申报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网上材料申报时间:5月1日——5月31日
2、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
3、纸质材料接收地点:河海馆322
 
联系人:夏 希  李晓东
联系电话:025-83786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