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基金会《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附件1)文件精神,第61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资助标准分两个等次,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2017年拟资助人数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二、申请条件
1、进站一年半以内(2015年9月1日后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进出站系统中进站时间为准)且目前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在站期间未获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3、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可以从我校申报,也可从工作站申报。省级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只能从我校申报。
4、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5、不限制申请人数,但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申请流程及材料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系统中点击“提交”)并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A4纸,单双面均可,亲笔签名)。纸质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的校验码一致。
2、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打印《专家推荐意见表》,由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并附亲笔签名。
3、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1份及《专家推荐意见表》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专家推荐意见表》原件单独装订,无需任何附件材料。并将上述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上交人才工作办公室。
四、申请书填写要求
1、《申请书》封面上“投送学科”指申请人所报项目所属的学科,不一定与申请者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投送二级学科”涉及到申请材料分组,申请人请酌情填写。流动站自主招收的博士后“申报单位”填写“河海大学”;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申报单位可选择我校或工作站;省级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申报单位只能填“河海大学”。“项目名称”不需与进站研究题目一致,可选择自己目前研究水平最高的项目申报,“研究方向”指申请人所报项目的研究方向。“通讯地址”填写到流动站所在院系名称,“设站单位”填写“河海大学”。
2、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3、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时应仔细阅读面上资助评议程序及标准(附件2),有针对性地填写项目研究方案。
4、“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签字盖章。
5、博士后全国编号可以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查询:以进站时申请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后,在“我的进出站记录”中查询。
五、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1、纸质材料递交时间:2017年2月21-23日,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2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博士后可于2月24日以后登录查看审批结果。
2、接收地点:河海馆322。
联系人: 夏 希
电话:025-8378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