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19年度)》(附件1)文件精神,第65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及第十二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项目
(一) 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19年面上资助区分为自然科学资助和社会科学资助两类。资助分为一等、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提高,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2019年资助人数约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二)特别资助(站前)
2019年特别资助项目新增(站前)资助项目,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2019年资助人数约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
(三)特别资助(站中)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了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19年特别资助项目(站中)资助额度提高。资助人数约10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批一次面上资助。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6.不限制申请人数。
7.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注意事项:2019年增设工作站博士后人员的申报评审。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项目申报人为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选择是否参加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需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工作站)》。
(二)特别资助(站前)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
特别注意:1)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要求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后;
2)2019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且须2019年1月1日后进站。
3.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和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应选定知名专家作为博士后合作导师。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申报人数的30%。
6.入选人员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全国博管会组织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中)入选者不得申请。
8.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9.申报项目须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19年度)》中规定的研究方向(P6-7)。
(三)特别资助(站中)
1.进站满4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4)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
5)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7.特别资助申请人由学校按照限额择优推荐。
8.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9. 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10. 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11.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面上资助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系统中点击“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A4纸,单双面均可,亲笔签名)。纸质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的校验码一致。
(二)特别资助(站前)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后,在线上传(系统中点击“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A4纸,单双面均可,亲笔签名)。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的校验码一致。
2.准备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准备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上传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5.申请人按顺序将纸质申请书、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装订成2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加目录、左侧装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
(三)特别资助(站中)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后,在线上传(系统中点击“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A4纸,单双面均可,亲笔签名)。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的校验码一致。
2.准备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按顺序将纸质申请书、学术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2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加目录、左侧装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
4.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不可在网上传输。
四、申请书填写要求
1、面上资助及特别资助(站中)的《申请书》封面上“投送学科”指申请人所报项目所属的学科,不一定与申请者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投送二级学科”涉及到申请材料分组,申请人请酌情填写。 “申报单位”填写“河海大学”。 “项目名称”不需与进站研究题目一致,可选择自己目前研究水平最高的项目申报,“研究方向”指申请人所报项目的研究方向。“通讯地址”填写到流动站所在院系名称,“设站单位”填写“河海大学”。特别资助(站前)的《申请书》封面上“拟进站单位”填写“河海大学”。
2、申请人不得在面上资助及特别资助(站中)的《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3、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时应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19年度)》第三部分专家评审程序和评审指标(P14-18),有针对性地填写项目研究方案。
4、“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签字盖章。
5、博士后全国编号可以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查询:以进站时申请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后,在“我的进出站记录”中查询。
6.网上提交申报数据后,如需修改,须及时向人事处人才办提出申请,网上退回后及时修改后再次提交。
五、材料递交要求
(一)面上资助
系统申请时间:即日起—2019年2月26日。申请人将纸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份于2月26日前交至人才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 特别资助(站前)
系统申请时间: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12日。申请人将纸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合订本2册于4月12日前交至人才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特别资助(站中)
系统申请时间:即日起—2019年3月6日。申请人将纸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学术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合订本2册于3月6日前交至人才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另请申请人填写《特别资助(站中)申报人员情况表》(附件2),如申报人数超出限额,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上报。
联系人:夏希
办公地点:河海馆322
联系电话:025-8378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