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职教师:
根据《2019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规定,2019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现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内容
(一)香江学者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2019年度计划资助60人。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派出单位办理进站手续。
(二)澳门青年学者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培养单位,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澳门元和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19年度计划资助30人。
“澳门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派出单位办理进站手续。
二、 申报条件
(一) 香江学者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2019年拟进站的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港工作2年。
6.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二)澳门青年学者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身份须为2019年拟进站的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6.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可同时申报“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1、申请人于即日起—3月19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岗位(附件1、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表》、《“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主要证明材料包括:(1)有效身份证件;(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申报,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3)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3、将《“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表》《“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成合订本一式3份(A4幅面,以申报表封面作为合订本的封面,附目录,白色铜版纸左侧胶装)。
四、相关要求
此次申报采取个人申请、联系学院推荐的方式,申报人员由所在或拟进流动站的联系学院负责推荐。申报前须征得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合作导师以及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提供书面意见材料)。如成功获批,推荐单位应督促获选人员按期完成赴港赴澳的科研工作任务。
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19日将个人申报材料、《“香江学者计划”校内汇总审核表》《“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校内汇总审核表》(附件3、附件4)及书面推荐意见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夏 希
办公地点:河海馆322室
联系电话:8378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