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各学院(系)、拟申请进站人员: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有关规定,现将我校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引进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附件1),引进项目主要是资助一批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从事博士后工作。
二、资助标准
引进项目资助期限为两年。引进人员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医疗保险及一次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如需延期,须报备学校人事处审核同意,延长期间的费用由博士后本人与合作导师协商确定。
三、申报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国籍不限;
2、原则上近三年在国外(境外)世界前100名的高校获得博士学位(附件2:泰晤士排名前200名高校(2015));
3、能保证在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4、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5、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6、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申请、联系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的方式。
1、申请者填写《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附件3),提交主要证明材料,包括:申请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专利、获奖的证明复印件;申请表中列举的论文的封面、目录、全文的复印件及相关收录检索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将《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成合订本一份(A4 幅面,用白色铜版纸制作封面,附目录,左侧装订),交予拟进流动站所在院系。
2、各流动站的联系学院负责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报送至学校人事处。
3、 学校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综合素质进行评议,确定最终资助人选。
诚邀海外优秀博士生申报“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有意申报人员请直接与相关流动站联系。
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晓东 夏 希 办公地点:河海馆322室
联系电话:83786360 联系邮箱:hhurc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