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2020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相关规定,2020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开展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2020 年度计划资助 400 人左右。
自 2020 年起,试点对世界排名前 30 名的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留学回国和外籍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 本年度计划资助 100 人(其中留学回国人员 50 人、外籍人员50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员,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
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分两批次组织专家评审(第一
批次截止日期为 3 月 15 日,第二批次截止日期为 9 月 15 日)。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 12 个月,在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 6 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最长不超过 6 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派出人员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派出单位根据派出人员在国内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给予相应配套资助。2020 年计划资助 120 人。
(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 2 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20 年计划资助 150 人。
(四)香江学者计划
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 36 万元人民币和 36 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2020 年计划资助 60 人。
(五)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 36 万元澳门元,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2020 年计划资助 30 人。
(六)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2020 年计划资助 45 人。
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申请条件及材料按《2020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相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在相应栏目按照要求填报申请材料,并网上提交。
(三)上述项目(除学术交流项目外)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需合订成册,一式两份(A4 幅面,以申请书封面为合订本封面。每册用白色铜版纸单独胶装:左侧装订,附目录),在规定时间内交人才工作办公室。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还须提交申报材料扫描件刻录光盘1份连同纸质材料一并上报。
系统申请及材料报送时间
项目名称 | 系统申请时间 | 校内接收材料时间 | 获选结果公布时间 | |
引进项目 | 第一批次 | 1月15日-3月15日 | 3月12日-3月13日 | 拟于 5 月、10 月分两批次公获选结果 |
第二批次 | 3月15日-9月15日 | 9月11日、9月14日 | ||
派出项目 | 1月15日-3月15日 | 3月12日-3月13日 | 拟于 5 月下旬公布获选结果 | |
学术交流项目 | 1月15日-10月31日 | 随时审核申请人材料 | 拟于 4 月、7 月、11 月分三批次公布获选结果 | |
香江学者计划 | 1月底-3月15日,具体申报启动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 | 3月12日-3月13日 | 拟于5月下旬在“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评审结果, 7 月份公布获选结果 | |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 1月底-3月15日,具体申报启动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 | 3月12日-3月13日 | ||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 3月1日-4月25日,具体申报启动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 | 4月23日-4月24日 | 拟于7月份公布获选结果 |
申请人务必按校内接收材料时间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以上六大交流项目,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其中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香江学者计划可同时申报,但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二)申报材料应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且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三)拟进站的获资助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作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
(四)引进项目获资助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 个月内进站,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 6 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学校将核实其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将取消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联系人:夏希
办公地点:河海馆322
联系电话:025-83786360
附件:《2020 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