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毕业生: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0〕1号)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全国范围内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河海大学另提供在职讲师同等薪酬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薪不低于33万元(税前),资助两年。可入住博士后公寓或领取租房补贴,享受公费医疗,子女就读附属幼儿园等福利。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获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0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优良的学术道德和科研潜质。
2.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19年2月28日至2020年2月29日(含)之间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博士后所在一级学科进行申报,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4.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申报项目须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或心理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且须符合优先资助研究领域(附件1)。申报项目不能为涉密项目。
6.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7.入选者办理进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9.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如入选过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须在申请表格中注明。
三、申报流程
(一)系统申报。申请人于2020年2月8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二)准备纸质材料。
1.纸质申请书。系统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模板见附件2)。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或决议书,可提供学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3、4)。
(三)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纸质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参照申请书封面样式,白色铜版纸作封面,左侧胶装,附目录),于2020年2月24日、25日交至人才工作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我校博士毕业生申请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总比例不得超过40%,国家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对从事交叉学科的申请人予以优先资助。建议我校博士毕业生跨学科申报,若该比例超出,学校将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二)请各有关单位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利用QQ群、微信群、导师及课题组发布招聘公告等方式,广泛动员优秀博士生及合作导师参与申报“博新计划”。
联系人:夏 希
联系电话:025-83786360
办公地点:河海馆322
附件: 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
2.博士后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
3.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4.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