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

发布者:人力资源处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2日浏览次数:4537

一、资助标准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

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

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资助人数约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从事基础研究和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创新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二、申请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4、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5、申请项目为本人承担。

6、非涉密项目。

7、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友情提示:

“西部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一同组织,不需单独申请。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选择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三、申请时间

面上资助一年评审两次,开始申报时间分别在二月底和九月初,具体申报表格及时间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通知为准。因材料需审核、盖章、统一邮寄,所以申请材料报送人事处的时间比国家截止期提前,请博士后们理解和配合,关注每批次基金申报工作的校内通知。

四、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 份。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

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友情提示:

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

五、材料报送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报送学校

友情提示:

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军地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在网上提交申请书。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后打印 3 份纸质申请书,刻录光盘 1 张,报送设站单位。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