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及拟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中博基字[2022]14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项目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 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 5 万元。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申报对象:进站18个月内的在站博士后(2021年10月1日以后进站),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分为站前和站中两种类型。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自然科学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3年全国资助约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申报对象: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 进站学科为自然科学,且申请项目须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中规定研究方向(P6)。其中:(1)拟进站人员: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3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2)新近进站人员:进站不超过4个月(须为2022年12月1日之后进站),且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之后。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3年全国资助约8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申报对象:进站满4个月的在站博士后(须为2022年12月1日之前进站),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 择优推荐。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由科学出版社出版。2023年全国资助约 30部专著,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8万元。申报对象: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基金资助者优先。
注:以上资助,凡符合条件者,可同时申报。
二、申请条件及申报程序
1.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对照其中的申请条件,了解各项资助的申报要求、评审办法和指标等。如有疑问可参考《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常见问题解答》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showinfo.html?infoid=6581c05f-f709-4d4c-883f-67cd764b60ba。
2.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站前/站中)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流动站所在学院(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在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日期之前,可在中国博士会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模板只供准备申报材料时参考。
3.填写注意事项: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站前/站中)《申请书》中“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面上资助《申请书》“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申请书中的“一级学科”是指申报项目所属的学科,可以和进站时的学科不一致。
4.优秀学术专著资助申请人,请按要求将专著书稿、《出版资助申请表》、《报名信息表》、查重报告等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三、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
批次 | 系统申请时间段 | 校内接收材料时间 | 设站单位审核截止 |
第73批面上资助 | 2023年3月1日~3月31日 | 2023年3月13日 | 2023年4月6日 |
第5批特别资助 (站前) | 2023年3月1日~3月31日 | 2023年3月13日 | 2023年4月12日 |
第16批特别资助 (站中) | 2023年3月1日~3月31日 | 2023年3月13日 | 2023年4月12日 |
第74批面上资助 | 2023年8月1日~8月31日 | 2023年8月14日 | 2023年9月5日 |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 2023年1月1日~5月31日 |
四、有关说明
因学校计划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故校内申报截止时间比国家规定时间略有提前。
请各位博士后完成《申请书》,交由合作导师审核,并于校内接收材料时间内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在线提交。(请确保上传为导师审核后版本,尽量不要申请驳回修改)
另外特别资助(站中)项目因指标限额,需组织校内评审选拔,请申请人填写《特别资助(站中)申报人员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并提供简要证明材料(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项目提供资助证明及排名页复印件,纸质1份)至流动站所在学院。由流动站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将《特别资助(站中)申报人员情况表》电子版和科研成果证明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申请人收到专家审核反馈意见后,进行完善修改,并在系统规定截止日期前三天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系统中点击“提交”)。
与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请从工作站提交基金申请。与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请从我校提交基金申请。
联 系 人:夏 希
办公地点:河海馆517
联系电话:025-83786360
人事处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