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来苏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力度,努力培养造就更多青年科技人才,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根据《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33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43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以下简称“卓博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卓博计划”是聚焦重点领域、重大平台的专项博士后资助培养计划,作为江苏省“双创计划”的子项目实施,主要围绕国家和省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需求,每年遴选资助900名优秀博士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支持措施
省财政对入选者按每人两年共30万元标准,分年予以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入选者的生活补助,从入选者完成进站手续并到岗起按月计算。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鼓励入选者出站后留苏工作,并按规定程序纳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等。
学校对“卓博计划”入选者,在全额发放江苏省资助的基础上,同时叠加享受我校相应博士后岗位薪酬。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新近进站或拟进站到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新近进站人员是指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
(二)拟进站人员是指已初步与我省设站单位达成进站意向,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拟进站申请人须为获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其中,国内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三)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守科研诚信,遵守科学伦理,恪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综合能力。
(四)已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和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支持计划的人员以及已获得“卓博计划”资助或纳入省“双创计划”等综合性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
四、申报范围 “卓博计划”主要资助如下重点领域、重大平台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在我省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攻坚的重点产业以及我省重点支持的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从事研究工作:
1.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网络与通信、高端软件、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
2.先进碳材料、纳米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领域;
3.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等先进制造产业领域;
4.化学药、生物技术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等生物医药产业领域;
5.新一代太阳能、风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新能源产业领域;
6.其他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技术产业领域。
(二)在我省支持的重大平台从事研究工作:
1.省级以上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2.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层次等高层次人才团队;
3.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4.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
5.列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三级甲等医院的设站单位。
(三)在国家和省创新发展急需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1.在前瞻性基础研究领域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2.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从事研究工作;
3.在哲学社会科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须为一级学科)从事研究工作。
(四)在其他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持发展的领域、平台从事研究工作。五、申报方式及程序
“卓博计划”通过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综合遴选四种方式开展。其中,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等三种遴选方式,申报人不可兼选。
(一)揭榜领题
2023年度博士后招收课题揭榜领题榜单将于2023年1月底前公开发布,敬请关注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符合条件的我省在站博士后或拟来苏进站的国内外优秀博士均可报名应征揭榜。根据报名应征情况,每个榜单由发榜单位优选1名揭榜领题人员,经复核后直接纳入拟资助名单。
(二)单位(企业)举荐
结合博士后招收情况和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求,单位对博士后科研业绩、发展潜力及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判后择优开展举荐。举荐条件如下:
(1)国家重点实验室(对于博士后合作导师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且博士后实际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人员,经合作导师出具推荐信,并由实验室主任签字或加盖实验室印章后进行举荐);
(2)国家级(含国防军工)重大科研项目(对于博士后合作导师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300万元量级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级国防科工等在研或新立项项目的主持人或课题负责人且博士后实际参加项目科研工作的,经合作导师出具推荐信的可进行举荐);
(3)“双一流”建设高校(举荐的博士后应为一流学科所对应的流动站,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4)由设站单位的两院院士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该院士可直接举荐合作博士后1名,不受单位举荐名额限制,获举荐博士后资助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三)名校优选
对符合我省30条优势产业链建设需求、个人综合条件优秀且博士毕业于全球排名前100高校的博士毕业生,经复核后直接纳入拟资助名单。高校排名以2022年度《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参考,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四)综合遴选
未通过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等遴选方式的人员,均可申报参加综合遴选。
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因3月15日系统开通,各类型申请人于3月10日前下载填写《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请书(模版)》(附件1)及《2023年“卓博计划”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流动站所在学院。各流动站联系学院于3月13日汇总后报送至博管办。
2、学校审核遴选:(1)学校于3月17日前根据举荐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业绩、发展潜力及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判后,择优确定单位举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其中,由本单位两院院士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该院士可直接举荐合作的博士后1名,不受单位举荐名额限制。(2)学校对申报名校优选类型的申请人所研究的方向是否符合我省优势产业链建设需求、博士是否毕业于全球排名前100高校进行审核。(3)学校告知未通过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等遴选方式的人员,通过综合遴选类型申报。
3、系统推荐:申请人按时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按要求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其中,单位举荐类型申报人于3月25日前登录提交,学校博管办于4月1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揭榜领题、名校优选、综合遴选类型申报人于4月1日前登录提交,学校博管办于4月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
材料要求:
1、申请人与4月5日前将系统在线生成的《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复印件合订成一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合订册的封面、加目录、左侧装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报送至博管办。
2、佐证材料包括:①申请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②申请书中所列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著)的封面、目录、全文及相关收录检索证明。③符合相应申报方式的证明材料(如单位举荐类提供经批复或备案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岗位职责和固定成员名单、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批文等;名校优选类提供高校排名证明等)。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2023年度“卓博计划”宣传及推荐申报工作,积极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和高水平导师参与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推荐数量和质量。
(二)申请人应及时注册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申报网址:“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https://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bs/bsh)。网上申报时间(博士后个人申报)为2023年3月15日-4月1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如遇注册、登陆障碍等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25)83278731;如遇系统填报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25)86653972。
(三)校内联系人:夏希,联系电话:025-83786360,办公地点:河海馆517
人事处(博管办)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