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及拟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121号),自2023年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将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分类资助。现就做好我校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2023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2023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3年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须为2023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前进站的人员;
5、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
温馨提示:
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获选人员不得再申报博新计划。
2、2023年博新计划通过函评进入会评但未获得资助的人员(有关名单将在2023年博新计划公示结束发布获选通知时公布),且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可自动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资助,无需再次申报。
三、评审流程
1、流动站设站单位按照“个人申报、设站单位择优推荐”的流程,依托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组织开展申报和推荐。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并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获选人员(评分标准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书模板》(附件2),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填写《河海大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10月16日起 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板块,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将申报材料发给合作导师审核把关,于10月17日提交《申报书》、证明材料(纸质版各1份)及《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至各流动站联系学院。
3、流动站联系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后10月19日前提交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建议各学院组织评审进行排序推荐,因需组织专家评审,校内申报材料请务必按本通知时间安排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10月25日前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反馈推荐人选名单。
5、10月31日17:00前 推荐人选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五、相关要求
1、各流动站要加强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推荐。
2、获选人员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3、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认真努力完成科研任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适时对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的获选人员组织开展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届时获选人员申报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时填报的相关信息将作为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
联 系 人:夏 希
办公地点:河海馆517
联系电话:025-83786360
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评分标准.docx
2.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申报书模板.docx
人事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