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处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9日浏览次数:314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文件精神,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项目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 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 5 万元。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申报对象及要求:(1)进站18个月内的在站博士后(即进站之日到申请书首次提交当日不超过18个月),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2)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3)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评审方式: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通讯评审。通讯评审采取网上匿名评审形式。具体程序为:1.按照申报项目所属二级学科进行分组2.为每个评审组随机匹配同行专家;3.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指标(见《指南》P4-5)按百分制打分;4.计算每位申请人的得分,在评审组内排序;5.根据当批次资助名额,在各评审组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遴选拟资助人员。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4 年资助约1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申报对象及要求:(1)进站满 4 个月(2023  12  1 日(含)以前进站)。2)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3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 1/20 推荐;4)下列条件作为优先推荐条件: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5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已获得特别资助(站前、站中)、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评审方式: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具体程序为:1.按照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进行分组;2.为每个评审组聘请同行专家;3.根据参评人数,将资助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一级学科;4.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审阅材料(评审指标见《指南》P9),开展评议并投票确定拟资助人员。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由权威学术性出版社出版。2024年全国资助约 20部专著,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12万元。

申报对象及要求:(1)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4)字数不少于15万字(以统计字符<不计入空格>计算)。(5)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6)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评审方式: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会议评审(评审指标见《指南》P18),出版社组织选题论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评审和论证结果确定拟资助出版的专著。

二、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对照其中的申请条件,了解各项资助的申报要求、评审办法和指标等。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常见问题解答

2.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流动站所在学院(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在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日期之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模板只供准备申报材料时参考,不得作为正式申请书上传

3.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申请书》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

2)面上资助《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研究基础”除外)不得涉及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注:如出现上述信息,建议以“本人”、“所在设站单位”、“本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等方式替换)。

3)申请书中的“一级学科”是指申报项目所属的学科,可以和进站时的学科不一致。

4)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材料包括:《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专著书稿、查重报告、相关论文。《申请书》中“五、与专著有关的论文”要求填报与专著有关且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总数不超过 5 项。专著书稿撰写规范请参阅《指南》中的附录二。查重报告应包括总查重结果和非本人文献的查重结果。由申请人委托设站单位图书馆、研究生院或其他具有论文查重资质的机构对专著内容进行查重。相关论文是指“五、与专著有关的论文”中填报的论文内容,提供论文全文。

 

三、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

批次

系统申请时间段

校内接收材料时间

设站单位审核截止

75批面上资助

202431331

2024313

202447

17批特别资助

202431331

2024313

2024412

76批面上资助

202481831

2024813

202496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202441531

四、有关说明

1.因学校计划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故校内申报截止时间比国家规定时间略有提前。请各位博士后完成《申请书》,交由合作导师审核,并于校内接收材料时间内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在线提交。(请确保上传为导师审核后版本,尽量不要申请驳回修改)

2.特别资助项目因指标限额,需组织校内评审选拔,请申请人将《申请书》、简要证明材料(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纸质版各1份)及2024年度河海大学申报“特别资助”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校内接收材料时间内提交至流动站联系学院。流动站联系学院审核汇总后318日将所有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处博管办请务必按本通知时间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学校根据系统公布的推荐名额于327日前组织专家评审并反馈推荐人选名单

3.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的申报学科,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校内审核把关。申请人收到专家审核反馈意见后,进行完善修改,并于331日前完成在线上传(系统中点击“提交”)。如申请人网上提交数据需修改,须于331日上午9:00前向博管办提出驳回申请,网上退回后及时修改并于331日下午1700前完成再次提交,逾期不再接受任何修改申请。

4.与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请从工作站提交基金申请。与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请从我校提交基金申请。 

5.未尽事宜请查阅《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等有关文件。

 

 

联 系 人:夏 希

办公地点:河海馆517

联系电话:025-83786360

  

附件: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pdf

附件2:2024年度河海大学申报“特别资助”人员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