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内容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5万元。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二、申请条件
1.进站18个月内的在站博士后(即进站之日到申请书首次提交当日不超过18个月),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2.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3.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 申报程序
1.申请人于8月1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交由合作导师审核。在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日期之前,可参考申请书模板(附件2),模板只供准备申报材料时参考。
2. 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交由合作导师审核,并于8月22日前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在线提交。(请确保上传为导师审核后版本,尽量不要申请驳回修改)。
3.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的申报学科,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校内审核把关。申请人收到专家审核反馈意见后,进行完善修改,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在线上传(系统中点击“提交”)。如申请人网上提交数据需修改,须于8月31日上午9:00前向博管办提出驳回申请,网上退回后及时修改并于8月31日下午17:00前完成再次提交,逾期不再接受任何修改申请。
4.9月1日至9月5日期间,如申请人确有修改需要,可向博管办提出驳回申请,并确保及时提交最终版本。学校博管办于9月5日前审核博士后基金申报信息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5.与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请从工作站提交基金申请。与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请从我校提交基金申请。
四、 申请书填写要求
1.《申请书》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
2.《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研究基础”除外)不得涉及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注:如出现上述信息,建议以“本人”、“所在设站单位”、“本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等方式替换)。
3.《申请书》中的“一级学科”是指申报项目所属的学科,可以和进站时的学科不一致。“项目所属二级学科”须认真填写,基金会基于二级学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分组,并随机匹配同行专家评审。
4. 申请人在填报时应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中《专家评审程序和评审指标》,有针对性地填写项目研究方案。
联系人:夏希
办公地点:河海馆517
联系电话:025-83786360
人力资源处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