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江苏产业教授岗位设置和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处发布时间:2010年10月08日浏览次数:331

 

各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更好地推进产学研合作,探索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江苏省决定开展江苏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首批江苏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0〕20号)。

现根据通知精神,就我校做好江苏产业教授岗位设置和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江苏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按需设岗、公开选聘、择优聘任、合同管理,聘期三年。

  各单位应结合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产学研工作的实际需要,申请设置江苏产业教授岗位。拟订江苏产业教授岗位名称,并根据江苏产业教授工作职责(见《江苏产业教授选聘办法(试行)》),初步拟订其在科技创新平台共建、联合开展研究、转化高科技创新成果、参与高校学科团队建设、参与指导研究生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任务。

  学校根据各单位岗位申报情况以及省主管部门下达的聘任名额,研究设置江苏产业教授岗位,并报省教育厅。

二、具体要求

  1、江苏产业教授是加强产学研结合的新形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主动地做好江苏产业教授的岗位设置和选聘工作。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引导和鼓励教师与企业合作开展科研项目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毕业生就业。

      2、请各单位于10月11日上午10点前将《首批江苏产业教授岗位设置一览表》及拟定的产业教授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任务,发送至人事处人事科办公自动化邮箱,同时,将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至人事处人事科。  

      特此通知 。                                       

人事处

                                         2010年10月8日

附件3首批江苏产业教授岗位设置.doc

附件2:江苏产业教授选聘办法(试行).doc

附件1:关于开展首批江苏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我校江苏产业教授岗位设置和选聘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