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1-2012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处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1日浏览次数:37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1-2012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秘出[2010]7102号)精神, 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拟选派40名青年英语教师参加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FLTA),赴美国有关高校从事汉语教学工作,同时进修英语教学法和美国文化、政治、经济等相关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2. 申请人应是各校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英语教师,申请时年龄不应超过29岁(于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3. 身心健康。

      4. 具有英语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优先考虑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

      二、网上报名

  本项目的申请表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完成。请申请人登录https://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flta/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表格并打印。

      三、被推荐人选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要求(见附件)

      请按顺序整理上述申请材料并至迟于2010年5月15日前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高冀颖,联系电话:83786172 。

      四、本项目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9-12个月。留学人员在美期间的生活费和往返国际旅费由美国政府负担,选修课程的学费由美方接受院校免除。被录取人员的派出时间暂定为2011年8-9月。

      本项目不支持被录取人员家属和子女赴美。未被对方录取人员,留学基金委将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请有关单位和本人做好有关工作、学习安排。

      五、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改革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及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六、遴选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联系。

      联 系 人:陈昀鹏/陈晨

      电 话:010-66093951/66093949

      传 真:010-66093945


      附件: 2011-2012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关于遴选2011-2012年中美富布赖特英语助教项目.doc

 关于遴选2011-2012年中美富布赖特英语助教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