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问题的说明

发布者:人力资源处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7日浏览次数:16180

各博士后流动站、拟申请进站人员: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要求,现就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超龄进站

    人社部通知规定,申请进站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申请进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本人提交申请、流动站同意、设站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在职博士后招收

    严格控制在职博士后人员招收比例,在职申请进站人员应为高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不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申请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须由本人提交申请、流动站同意、设站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进站从事在职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跨一级学科进站

    在满足上级规定控制比例的前提下,适当放开本校博士毕业生不得进入同一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限制。经学校认定的第一类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招收类型见《河海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河海校人[2015]54号)),原则上可以不受跨一级学科限制。其他类型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若有特殊原因需要突破跨学科进站限制,须由本人提交申请、流动站同意、设站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同一学科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要求,招收超龄、在职、本校同一一级学科的进站人员不得超过当年度博士后招收总数的50%。各流动站须在每年11月份集中向学校博士后管理部门(河海馆322室)提交以上三种情况人员的进站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进站手续。

关于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问题的说明.docx

人事处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