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处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7日浏览次数:896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职教师: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28号)相关规定,现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资助国内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旗下的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研究中心、德国于利希研究中心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交流期限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德方有关研究中心提供每人每月1500欧元的奖学金,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拟进站的2018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获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需依托我校申报。

     6、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项目资助。

     三、申报程序

     (一)查询申报岗位

     根据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提交申报材料

      1、申请人下载并用英文填写 《中德博士后申报表》(附件2)。

      2、准备主要证明材料(须提交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包括: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校级答辩决议书);学校出具的攻读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包括平均绩点GPA以及所有课程得分);英语或德语水平证明(例如剑桥高级英语证书CAE Certificate、雅思IELTS、托福TOEFL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等);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推荐信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3、将《中德博士后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成合订本2份(A4 幅面,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合订本封面,附目录,白色铜版纸左侧胶装成册)。并将全部申报材料制成电子版(5M以内),刻制在1张光盘上

      4、请申请人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四、相关要求

     此次申报采取个人申请、联系学院推荐的方式,申报人员由所在或拟进流动站的联系学院负责推荐,申请人填写《推荐表》(附件3)并在“个人承诺”处签字,各学院填写《汇总表》(附件4),在职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如成功获批,推荐单位应督促获选人员按期完成赴德的科研工作任务。

     请各单位于2018年5月8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推荐表》、《汇总表》及书面推荐意见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夏 希 

     办公地点:河海馆322室

     联系电话:83786360

 

     附件:1. 中德博士后交流岗位表(56个).zip

              2.The Application Form of“China and Germany Postdoctoral Exch 2.doc

              3.推荐表

              4.汇总表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Info_Show.aspx?InfoID=01ec138f-c853-4a88-9415-47c28a405539

附件2:中德博士后申报表.doc

附件3:推荐表.doc

附件4: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