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各学院(系)、拟申请进站人员: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8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引进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附件1)精神,引进项目主要是资助一批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从事博士后工作。
二、资助标准
引进项目资助期限为两年。引进人员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医疗保险及一次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三、申报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三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可参照《高校名录》,附件2)。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
4、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5、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6、此前未获得过本项目或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博士后项目资助;
7、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保证工作时间不少于20个月。
注意:允许2018年1月1日之后进站的符合条件的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参与本次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于2018年10月19日至11月5日期间登陆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按照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填写《“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附件3、4),提交主要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申报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将《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成合订本一式两份(A4 幅面,用白色铜版纸制作封面,附目录,左侧装订)。
请各位申请人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
五、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申请、联系学院推荐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向拟进流动站的联系学院提交申请。
2、各流动站的联系学院负责汇总、审核申报材料,于11月5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合订本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附件5))报送人才办(河海馆322),电子稿发至人才办邮箱hhurcb@126.com。
联系人:夏希
联系电话:8378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