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处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9日浏览次数:930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各学院(系)、拟申请进站人员: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8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引进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附件1)精神,引进项目主要是资助一批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从事博士后工作。

     二、资助标准

    引进项目资助期限为两年。引进人员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医疗保险及一次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三、申报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三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可参照《高校名录》,附件2)。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

    4、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5、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6、此前未获得过本项目或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博士后项目资助;

    7、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保证工作时间不少于20个月。

    注意:允许2018年1月1日之后进站的符合条件的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参与本次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于2018年10月19日至11月5日期间登陆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按照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填写《“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附件3、4),提交主要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申报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将《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成合订本一式两份(A4 幅面,用白色铜版纸制作封面,附目录,左侧装订)。

    请各位申请人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

    五、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申请、联系学院推荐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向拟进流动站的联系学院提交申请。

    2、各流动站的联系学院负责汇总、审核申报材料,于11月5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合订本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附件5))报送人才办(河海馆322),电子稿发至人才办邮箱hhurcb@126.com

    联系人:夏希

    联系电话:83786360

附件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2:高校名录.xls

附件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中文).doc

附件4: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英文).doc

附件5: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校内汇总表.xls